近日,乌海市计划生育协会根据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标准,要求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做好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的指导工作,注重在“五个方面”做文章,严格规范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的规章制度,修订完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公约、制度、计划生育自治协议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的参与和监督能力。
一是操作性方面。各村(社区)修订完善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的规章制度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本村(社区)的基本情况和发展状况,使规章制度真正做到符合民情、体现民意。
二是合法性方面。修订完善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的规章制度时,要做到上符合法律法规,下符合村(社区)民情民意,真正让群众受益。
三是统一性方面。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要同时体现村(社区)居民的义务和权利,做到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让群众享受权利时也要行使义务,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
四是互约性方面。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既要起到规范群众婚育行为的作用,同时又要加强规范干部的管理与服务行为,做到既制约村(社区)干部,又制约现居住地居民,提高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在实施规章制度方面的信任度。
五是民主性方面。修订完善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规章制度时,即要征求村(社区)居民意见,又要召开村(社区)居民大会或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把规章制度宣传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制度公开、透明,提高规章制度的民主监督能力。(乌海市计划生育协会 贾常青2016年9月26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