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解决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就医问题,减轻计划生育困难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乌海市计划生育协会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纳入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范围。
在落实该项制度中,重点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全市独生子女领证户、农区双女结扎户和政策内二孩户,由于子女、父母死亡、伤残、患特殊疾病或因病致贫造成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保险制度。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保险制度期限为被保险人资格确认时起1年内,每年申报1次。资金来源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七条规定:“门诊统筹基金按年度定额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由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贴80元”。计划生育困难户个人缴纳的20元由财政全额补助。
截至到12月8日,市区两级共投入8980元为449名计划生育困难人员免费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保险。(乌海市计生协 贾常青)